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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基金写作从何入手?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6 11:16:2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竞争非常激烈,又到了每年的申请季,基金申请书的写作需要格外注意,先了解以下这些写作要点,或许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哦。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2016年进一步推进 “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9.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10.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指南》所列2015年度和2016年度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直接费用部分。